地址/地址组对象必须具有不同的名称

地址/地址组对象必须具有不同的名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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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eated On 09/25/18 19:54 PM - Last Modified 06/17/21 19:59 PM


Resolution


PAN OS 5.0, 5.1, 6.0, 6.1, 7。0

 

概述

在全景图中, "模板" 下的对象、地址和地址组对象必须具有不同的名称。这与服务和服务组对象不同, 它们可以具有相同的名称。

 

详细

在此示例中, 创建了两个地址对象: add1 和 add2。

如果创建了名为 add1 的地址组, 则会出现以下错误:
错误: 操作失败: add1 已在使用中.

 

注意:地址和地址组可以具有相同的名称, 只要它们不在同一范围内; 一个可以在设备组中, 另一个在共享中.

如果在地址和地址组中有同名的对象, 则在更具体的作用域 (如设备组) 中, 优先于此项。

 

在帕洛阿尔托网络设备上允许使用相同名称的服务和服务组对象。

例如, 创建了两个服务对象: serv1 和 serv2。可以创建与服务对象 serv1 同名的服务组对象. 下面的截图显示了服务组 serv1, 其中包括 serv2 服务对象:

 

所有者: 柯达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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